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27 00:00:00 点击量:10180
2021年2月26日,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方洋集团安全监管项目组依据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江苏方洋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分别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徐圩新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施工一标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资料,并结合被检工程的特点对涉及的危大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今日共检查2个在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8 条。具体检查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描述如下:
一、三方安全责任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
二、项目管理履职情况
1.徐圩新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1)监理细则中无单位盖章。
(2)用电方案非电气人员(由施工员编制)编制。
(3)施工单位有危大或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但深基坑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记录中只有项目经理一人参加,参会人员不符合要求。注:专项方案论证中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应该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编制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或发放单位不符合要求。
2.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施工一标(1)监理单位有监理细则及巡视、旁站相关记录。
(2)施工单位有危大或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有审批论证流程,有安全交底记录,有安全台账。
三、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情况
四、安全风险隐患提示
1.徐圩新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临时用电。
2.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施工一标:
临时用电、文明施工。
五、在建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1. 徐圩新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2. 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施工一标